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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省第一本农田水利设施不动产权证在长沙县颁发
编稿时间:2017-06-30 来源: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 作者:  点击数:
 

  6月30日上午,全省第一本农田水利设施不动产权证在长沙县高桥镇维汉村颁发。这标志着长沙县水利设施不动产权登记工作全面启动,对全省农村水利设施改革发挥重大示范作用。省国土资源厅、省水利厅、省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及长沙市国土资源局、长沙县水务局、高桥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参加颁证仪式。

   

  颁证现场

  长沙县是湖南农田水利综合改革试点县,该县在省国土资源厅、省水利厅的全力支持和指导下,经过水务、国土等部门共同探究,按照“谁投资、谁所有、谁受益、谁负担”的原则,选定高桥镇维汉村所辖山塘、水闸、机台三类点状水利设施进行试点,率先在全省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不动产登记工作。农田水利设施的确权登记发证,是进一步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。在政府主导、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,通过权利人提出申请,经过审核、外勘及公告、核定登簿等环节后,方可完成不动产登记颁证。

  省国土厅不动产登记处负责人介绍说,农田水利设施的确权登记发证,在明晰产权,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的同时,也是积极维护和保障农民集体财产性权利、为农田水利设施流转和收益提供产权支撑的一项重要工作,对于维护农民切身利益,扩大村组集体资产具有重大意义。(彭小云/文  王丽容/编辑)

 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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